安防


任何一个人,都会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从事的工作产生一些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而这些想法如果一直都无法找到倾诉的对象,或者是complain的对象,难免心里郁闷,时间长了,甚至出现情绪(就像我最近的状态)。静下心来想想,不吐的确不快,但也可以自己在网上倾吐。 其实这是我在三年前写的一篇文章(原先的时候po在我的另一个网站:http://www.rosoo.net/a/200909/7435.html),可能有许多内容对于三年后的今天来说都已经不太一样,甚至不太合适,但为了保留“历史”,我还是原封不动的将其搬过来。 以下为原文: ---------------------------------- 做什么说什么,所以今天我想说说的是大型视频监控平台出路的一些看法,一些简单的、粗糙的想法。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在安防行业及视频监控领域大型应用平台软件的提供商,经过了十来年的相关应用软件开发和摸索,现已据有一定领先优势的公司,在业 界竞争激烈的台湾同业公司中至少排名前三,在大陆也算是赫赫有名的一家视频监控平台的提供商,产品在全球布局上也具有相当的优势,远销欧、美、非,近销日 本、东南亚,但是这个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行业里,在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的背景下,在行业技术更新越来越快的时代中,作为一个在此行业从事了多年的先行者,我 觉得有必要谈一点自己的一点感受。而这些感受则更多的是以公司目前的一些状况,以及行业现状为基础,努力探索此领域相关的一些前景、趋势和发展方向。 无论是什么公司,在发展了一段时间后,都可能会出现一些困惑,而跟这些困惑的具体内容关联最多的是公司自身的定位。定位不同,方向可能会完全不一 样,但是我要说的不是具体的公司定位这种高层次的话题(因为那不是我作为一个名义上的软件开发部门经理所能够关心的事情,就同我自己存在困惑,不代表上层 决策者也困惑一样),而仅仅是作为一个从业者,谈一下可能存在的一些出路。OK,直接切入主题。 1. 直接业务的拓展 作为软件平台的提供商,自身并不生产设备,但是在软件平台上具体相当的优势,所以直接业务包括两个方面:直接面对用户,并自行开拓发展业务;开拓设备制造商的接入市场。 1) 直接面对客户 首先,如果一个公司准备这么做,其必须有强大的背景实力的支撑,而直接面对客户意味着你需要大量的人力及资金投入,所以这条路一般只适合一些大公司,或者 是具有相当号召力及相当资源的大公司,对于一般的公司来说,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如果是做一些行业典型应用,并以此作为成功案例则是任何公司都必需的。 2) 开拓设备制造商的接入市场 如果是一些小型的应用,那设备制造商自身的软件应用即完全可以应付,但是一旦碰到一些大型应用,或者是设备制造商想进入一些具有一定门槛限制的领域,那就 必须求助于专业的大型应用平台提供商。所以,对于平台软件提供商来说,这一块是其固有的优势。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我并没有将设备制造商列入我目标中的行 业同盟,因为设备制造商与平台提供商的角色可以说是不对等的。作为强势的一方,平台软件提供商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这些优势,来开拓设备制造商的接入市场, 并可以为日后与设备制造商的更进一步合作打下基础。 2. 架构行业联盟 行业联盟的重要性我想无需我在此獒言,但如何来确定自己的行业联盟也是一个问题。 从狭义的观点上讲,所谓的行业联盟,应该是两家或者几家处于同一行业的公司,如设备制造商与平台提供商,才适合结成行业同盟,但是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因为通常这种联盟相对来说会比较短命、比较脆弱: 1)由于所面对的客户在一定范围内会重叠,这可能会导致双方在利益上产生一定的冲突,所以很容易导致日后的解体。现实的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这种类型的同 盟,而且这种同盟的产生通常都是因为行业受到外部的冲击导致的,所以其结盟所表现的形式也通常为自我保护性质的联盟,如:前阵子炒得火热的空调价格同盟 (现已基本解体,因为夏天即将过去,空调不再热销,大家又都互相开始打起价格战);诺基亚窜货纠纷经销商同盟以及OPEC石油产量同盟等等(与这些同盟相 关的案例,请自行百度,我就不在此浪费力气敲键盘了)。 2)由于在同一行业里,故所推的产品大都具体相同或相近性,所以在技术研发、产品研制方面无可避免的会产品竞争,并因竞争所排外,除非双方进行并购,合并 组成一个大的公司平台,以资源共享,否则这个同盟的结果还是很难预期(几年前我一直觉得Dlink来收购UniSVR,也许可以强强联合,但现时已晚,并 基本永远不可能再发生)。 所以,简单总结一下:我认为同行业的同盟,也许在特定的环境及背景下会有这个需要,但从长期来讲,不会绝不会是最重要的同盟。 那么,除了设备制造商之外,究竞应该去架构什么样的同盟呢?从我的观点看: 1) 电信运营商 本身安防、视频监控行业较其他行业就有相当的特殊性,在这个行业里,存在了太多的“强制性”因素(或称之为政府因素),从前端设备DVS(视频服务器)、 DVR(网络录像机)的入网,到视频监控服务平台的入网(如中国电信全球眼入网许可、交通厅的道路交通监控标准),每一个步骤都带有很大程度的政策性因 素;而在美国911事件之后,政府和政策因素对此的影响则是越来越大。而一般公司如果想拿到这种定单,无疑是相当困难的,而如果是政府旗下的大型国有企 业,或者是政府管制性行业的龙头企业来说,将会相对来说更容易,所以,这个时候四大电信运营商就是最佳选择,他们优点: a. 强大的政府背景; b. 坐拥电信基础设施、宽带接入; c. 绝对的话语权; […]

探讨:大型视频监控平台的出路